英国经验主义之三:托马斯.霍布斯的生平与历史地位

英国经验主义之三:托马斯.霍布斯1

1.霍布斯的生平与历史地位

霍布斯是以政治学者著称的哲学家,他像一根导索,一边与哲学联姻笛卡尔的哲学著作,一边与政治结缘。

霍布斯生于 1588 年,仅比培根小 17 岁。但是历史急速发展的时代, 17 年时间就是一个大数字。培根的一生,一多半和伊丽莎白女王联系在一起,偏他不受女王青睐,就算能得到青睐,毕竟那是一个相对平静的使思想家尤其政治思想家不能有大作为的年代。后来詹姆士一世登基,他得到信任。那心思又转到如何做个大官好官大好官方面去了。培根死时,詹姆士一世去世刚一年,而继位的查理一世给英国带来的种种后果,尚在端倪之中,何况培根此时已经成了宫廷斗争的牺牲品,躲在乡间写书。

霍布斯则不同。查理上台的时候,他年方 16 岁。英国大革命爆发时,他正处在年富力强的阶段。可以说他是英国革命的同代人。大凡英国革命的起始原由,他都历历在目笛卡尔的哲学著作,而且事事关心。革命风暴对社会的震荡和冲击他更是身临其境,如鱼在渊,而且对此他在思想上早有准备。他固然不能算英国革命的预言家,却是英国革命目标的编外军师和策划师。他的国家学说,可以看作对西方近代政体的第一次系统阐释。对此,他本人也是仁者论仁,充满自信。

霍布斯的政治学说远远超过他的前辈,既超过马基雅维利,也超格老秀斯,更超过培根。他是可以在西方政治学方面与亚里士多德遥遥相对的大思想家。他的名作《利维坦》是可以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相提并论,是对西方近代政权政体有巨大影响的理论巨作。

西方的政治理论,自中世纪以后,归于神学,无所作为。国家政权支离破碎,国王的权威被教皇的权威所压抑所替代,王权常常成为教权的附庸。但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教权王权发生愈来愈多的争斗,世俗文化包括世俗政治势力主要是以近代工商业为基础的世俗文化力量日益强大;人文主义思想又为这种世俗文化提供了强大无比的精神支持。旧秩序哗然大乱,新事理层出不穷。正当此时,马基雅维利应运而生,成为人文主义时代政治哲学的代表和翘楚。然而马基雅维利虽生当其时,却未逢其世,随着佛罗伦萨的衰落和宗教战争的兴起,他的影响也只好暂退一时。

马基雅维利退下,格老秀斯起来。格老秀斯 (1583-1645 年)荷兰人,西方近代史上的著名思想家,政治学家和法学家。他的祖国荷兰,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政权,而他本人也是资本主义法学尤其是国际法学的奠基人。

格老秀斯的思想显然高于马基雅维利的思想。毕竟二人所处的时代不同,国度不同,著作的基点不同,立论的起点也不同。马氏处在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草创时期,政治文化未成气候;格老秀斯则处在资本主义政权的创立时期,对近代法治文明有了深刻理解和系统表述。虽然他的自然法学说和主权学说依然带有过渡性质,毕竟与马氏旧说有了质的区别。马基雅维利的作品尤其他的《君王论》更像一位高级幕宾在给诸侯王子出谋划策,而格氏作品则已经直起腰来,要理直气壮给新兴的资本主义文明讲课。尤其他的国际法思想,在世界法学及政治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但不论马基雅维利也好,格老秀斯也好,就政治哲学而言,都不足以和霍布斯相提并论。马基雅维利的历史贡献,在于他是中世纪之后第一个将政治理论放在世俗政治基础上的思想家,但就他学说的内容看,其主体尽在政治手段、政治权术和政治管理艺术方面。单这一点就使他和霍布斯拉开了档次。霍布斯不很重视政治学的技术内容,而特别重视其立论基础和哲学思考。这就使他的学说比马氏学说更有宏观气象和理论气派。相比之下,马氏理论不免显得有些体态单薄甚至苍白乏力。

格老秀斯是人类近代史上的著名法学人物,他的理论对世界近代法律学的影响深刻而且久远。但他的理论贡献,多在法学方面,他的自然法理论和政治主权论则不算成熟,同样不若霍布斯的政治学说来得更系统更全面也更有王者之气。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是西方近代思想史上的一块里程碑,而他的粗疏悖谬与不堪实用的地方,又由后来的洛克予以发展、修正和丰富了。霍布斯为西方近代政治哲学奠基,洛克则涵容丰厚集其大成。

霍布斯又是一位思想史上的大家。人类思想史上名家荟萃而大家鲜见。大家也者,继承也广,创作也丰,并有巨著问世者也。霍布斯不但是人文主义哲学的继承人,而且十分注重吸收同代人的科学成就。他不但交好伽里略,而且和培根有密切的关系,他的政治学是马基雅维利的继承人;他的自然法思想与格老秀斯一脉相承。他是培根哲学的继承人,他对笛卡尔哲学,既有驳诘,也有借鉴。但不但继承前人,而且超越了前人。他虽然与培根都是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哲学思想比之培根,又有长足进步。

培根对哥白尼是否定的,对伽里略也不甚理解,哈维虽是他的私人医生,他对哈维的科学成就似乎也一无所知。霍布斯则不同,他不但坚决支持哥白尼学说,而且对伽里略的科学成就有深刻理解,对哈维和他的血液循环理论,更是推崇备至。培根虽然是西方近代哲学史上第一位哲学家,但他的哲学思想与霍布斯比较起来,不算成熟。他将神学和哲学分别开来,是个发展,却又不曾对神学进行真正哲学意义上的批评。霍布斯则根本否定神学的科学性,他是彻头彻尾的经验主义——只认科学,不认上帝。培根一生只讲归纳,对演绎的作用则绝少认识。

培根似也朦胧觉察到数学的作用,本人却是一个数学方面的外行,甚至认为数学不能成为独立学科。霍布斯则是数学的热衷支持者,对几何学的作用更是赞赏倍至。罗素先生说:"

从笛卡尔到康德,欧洲大陆哲学关于人类认识的本性,有许多概念得自数学;但是大陆哲学把数学看成是不涉及经验而认识到的。因此大陆哲学也像柏拉图派哲学一样,贬低知觉的地位,过分强调纯思维的作用。在相反方面,英国经验主义很少受数学影响,对科学方法又往往有不正确的理解。这两种缺点霍布斯全没有。一直到现代,才出现一些其他哲学家,他们虽是经验主义者,然而也适当着重数学。在这方面,霍布斯的长处很伟大。" 霍布斯固然不是数学家,但他可以说是现代欧洲既重视经验又重视数学的哲学人物的先驱者。在极度重视几何学方面,他的心也是与斯宾诺莎和笛卡尔相通的。

在经验方面,他是培根哲学的发展者;在理性方面,他又是笛卡尔哲学的同路人。由于他视野开阔,读书也多,承继也厚,他在哲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形而上学和自然科学诸方面都有所建树。特别是他的经验主义哲学与政治学,更是成就卓著,贡献独特,他是任何一位哲学史家都不能忽视的重要历史人物。

笛卡尔怀疑论著作_笛卡尔的哲学著作_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是(哲学命题)

霍布斯生于英国南部威尔特郡的一个下层家庭。他父亲既无才学,也谈不上对他有什么重要影响。他是一位乡村教区的牧师,研究者谈及他时,说他 " 鲁钝不学 " 。 鲁钝二字用得确妙。鲁者,性情粗劣之谓也,钝者,无学少才之谓也。他母亲是一位普通的农妇,对他的成长也影响无多。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他的幼年教育自是平平。以后在本镇上学读书,便改由伯父抚养。

但他却是一个读书种子, 14 岁时已经通晓希腊文和拉丁文, 15 岁时更有幸进入牛津大学,从此与学问结缘,终年不辍,他在学校学习的主要课程,依然不脱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和经院逻辑学。而且似乎他的学业也不错,毕业后便留在学校任教。他实在是西方近代史上少见的以教书谋生的人物。但他虽以教书开始自己的人生道路,却对大学生活全无好感,对牛津大学的课程设置尤其反感强烈。他毕竟不是旧式哲学可以局限得住的平庸书生。后来,他便经人介绍,给一位英国的显贵哈德威克勋爵当家庭教师去了,并由此生发,和英国政界人物发生联系,步入新途。

霍布斯的一生有如培根,他一面积极参与政事,一面不忘研究学问。他在作家庭教师期间,曾跟随自己的学生周游世界,并且抓住机会,了解到当时由伽里略、开普勒代表的世界上最先进的天文物理学知识。他的私人教师工作做得很得人心。他的学生对他多方支持英国经验主义之三:托马斯.霍布斯的生平与历史地位,后来还做了他的赞助人。这种赞助,一直持续到 1628 年他学生去世为止。

霍布斯 50 岁前,曾在法国居住,也在意大利住过一段时间。在意期间,他专门拜访了伽里略,两个人彼此相见恨晚,结下了很深的友谊。

他于 1637 年回国, 3 年后英国革命爆发了。他作为王党的支持者,于 1640 年流亡法国,并且作了后来英国王查理二世的数学教师。在此期间,他和笛卡尔、伽桑狄等有交往,并且有幸认真阅读了笛卡尔的《沉思录》手稿。他的哲学基础英国经验主义之三:托马斯.霍布斯的生平与历史地位,与笛卡尔确实不同,可贵的是他也能直言不讳,用书面方式提出自己的批评意见。笛卡尔胸襟开阔,气象雍容,在付印此书时,也把他的反对意见连同自己的答复一同付梓。

霍布斯于 1651 年发表了他的代表作《利维坦》。可惜这部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的著作,发表时并没给他带来荣誉,反而使他不明不白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 " 这书谁也不喜欢。书中的理性主义惹恼大多数流亡者,对旧教教会的猛烈攻击触怒了法国政府。 " 他只好偷偷逃回英国,半推半就,投靠在克伦威尔门下。

霍布斯的性格十分矛盾,他认为自己是个很胆小的人。他曾在《自传》中不无幽默地写道,他本人是他母亲所生双胞胎中的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的名字叫 " 恐惧 " 。事实上他的胆量也仿佛真的不大。他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但遇到激烈的对手,往往以逃避了事。但他在科学探讨中又是一位有胆有识的人。他一生发表多少见解,确实有一股披荆斩棘不避斧的味道。后世的研究者,对此议论纷纷,莫衷一是,有人说他胆大,有人说他胆小。比如西方著名史家梯利,就称赞他是 " 近代运动的最勇敢和最始终一致的代表之一 " 。

霍布斯喜欢争论,而且终其一生不曾更改。在他漫长的一生中,他很有几次争论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笛卡尔哲学风行欧洲大陆的时候,他就是站出来公开提出反对意见的人士之一。在数学方面,他造诣未深,但雄心不小。他自认为已经掌握了 " 化圆为方 " 的方法,从而不惜与牛津大学的几何学教授论战一回。

霍布斯是一位大刀阔斧的哲学家,虽然面对一些烦乱如麻的问题,他有自己的鲜明优势存在,面对那些需要慎密细致对待的问题时,却不免遗笑大方。 霍布斯的一生,荣辱皆尝,但以荣为主。他与政界显要往来甚多,而且大体上与他们的关系良好。然而他毕竟是个学者,且又是一个无神论者,因此,他虽得到过国王的爱戴,但国王陛下的智慧可达不到理解他著作的水平,于是他的一些作品在国内得不到印刷许可。到他晚年时,他在国外的名声比在英国本土更为响亮。

霍布斯十分长寿,他活了 91 岁,而且身体非常健康。 " 他 84 岁时用拉丁韵文写成一部自传, 87 岁时又出了荷马作品的英译本。 " 虽然罗素先生不无遗憾地表示 " 我没有能够发现他在 87 岁以后再写什么大书 " 。但 87 岁高龄还能出荷马译本的人,我们得承认,这样的老人,确实世所罕见。

但总体看来,霍布斯还是一位承前启后的人物。他固然比培根成熟,却不如洛克来得影响更大。这有点像后来德国的谢林和费希特,那两位哲人其实也是哲学史上的人杰,但和康德与黑格尔相比,就低了一个档次。霍布斯的命运有类于此。在他生前,他的影响远不如笛卡尔来的更深更广更大;在他死后,他又被洛克的巨大威望和影响比下去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确是一位不好分类的哲学家,甚至是一位不合时宜的历史人物,在哲学方面,他虽受大陆理性主义影响,却不能称为理性主义者笛卡尔的哲学著作,政治方面,他虽然亲历了英国革命,却又不是英国革命的真的知音。这两方面,还是笛卡尔与洛克来得更其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