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为例

背景与概况

近日,浙江省委省府两办发布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与8项行动任务。我们以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为例,谈一谈我省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经验与探索。我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目前,拥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共计392处,确定公布历史建筑10563幢,总数均位居全国第一,基本形成了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多层次构成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其中历史文化名村共202个(国家级44个,省级158个)。同时,今年也是浙江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十周年。截至2022年底,我省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庄前5批次共636个(另外拟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公示名单65个),总量居全国第四位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为例,省级传统村落2批次共796个。另外我省还发布有10批次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432个、一般村2105个。部分村落同时纳入以上2个或3个保护名录,我们将其统称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浙江省的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有以下的空间分布特征:1、浙江因为自然生态要素较为多元,从自然地理角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可分为山地型、丘陵型、平原型、盆地型、滨海型五大类。2、浙江又因为血缘族居的人文社会要素影响较大,从文化地理角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可分为浙北、浙东、浙南、浙西、浙中五大文化地理分区。五大分区里浙西、浙南、浙中分区显著集聚,浙东分区次之,浙北分区最弱。3、浙江省初步形成了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五核、三片、两点”的省域保护发展总体格局。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_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_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意义

图1 浙江省域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分布图

图2 浙江省域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格局

浙江省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方面形成了以下几方面的经验,并持续性地进行了迭代探索:

系统性:体系为先,全局指导

浙江省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进行了较好的制度建设和顶层系统性设计,搭建了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我省先后发布了《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台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条例》《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法律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防止大拆大建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也发布了《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等技术文件,以及《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行政管理文件浙江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为例,编制完成《浙江省域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形成了全局性、闭环式的指导和保障。可以说,浙江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按照“保护有方向、实施有计划、政策有实招、推进有力度”的要求,形成了调查建库、申报审核、规划编制、底限管控、有序建设、评估督导、绩效评估等一整套全流程、规范化工作体系。

持续性:持续迭代,久久为功

浙江省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政策要求和中心工作调整,持续进行迭代推进,并相应调整相关政策做好要素保障。以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为例,截至2022年底,省级财政累计投入34亿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带动各类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130多亿元,抢救性保护了古韵古风的历史建筑,彰显了内外兼修的古村气质。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面,除了中央补助资金外,我省发布了全国首只专项用于传统村落活态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利用的“浙江省古村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基金”,并借助美丽宜居示范村相关政策资金对传统村落开展保护工作,并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纳入县域城乡风貌样板区考核体系。2022年,松阳县、兰溪市积极申报并成功创建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持续性统筹保障县域内传统村落的集中连片保护发展。同时,不断培育和壮大传统工匠队伍,建立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库。仅2022年,全年培训乡村工匠1.5万人次,在全国率先探索制定乡村工匠职业标准,有关做法被住建部推广借鉴。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意义_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_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活态化:四生传承,助力共富

浙江省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尤其注重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从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融合,进一步演化为培育和激活村庄生命力的“四生传承”。通过文化传承、业态转化、产业发展,在保护和挖掘村落历史人文根脉的基础上,真正打造村落多元的生命有机体,使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在新时代新型城镇化的浪潮中得以与时俱进,共享改革发展红利,提升村庄生活品质,实实在在地留住原乡民,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让村民成为历史文化传承中的自生传播者,成为“文化遗产”组成要素,形成村庄有机体生长的原生动能。如松阳县开展的“拯救老屋行动”,对老屋保护利用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进行改革创新,探索出一条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推动、群众自发参与的私人产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新路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

数字化:数字赋能,协同治理

浙江省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还紧密结合最新的数字技术手段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有效推进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协同治理。数字赋能体现在建立数字平台进行村庄资源普查、建档,进一步迭代提升已有的如“农房浙建事”等应用系统,也体现在新建城乡房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系统、搭建“三名保护”的历史文化保护管理信息平台,探索传统村落的数字治理平台等,形成全省域全要素的空间信息及管理“一张图”,更体现在通过数字化手段集成建设政务管理、市场营销、非政府组织(NGO)活动与村民团体建言等多方利益相关互动的平台。如上文提到的松阳“拯救老屋行动”,就可以通过“浙里办”app了解相关房屋资源、最新修缮及租赁优惠政策、日常管理运行等信息。又如临安的指南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作为省级传统村落(拟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建立了数字乡村数据中心,集成了村民积分微自治、幸福码乡村旅游、耕地保护、生态红线管控、农业全链条生产、智慧便农服务、乡村休闲服务、村庄精细管理等应用数据,实现“乡村管理一张图”,提升了指南村全域乡村管理和服务水平。利用数字化手段,才得以比过去更实时完整地了解村庄情况,更有效推进村庄的治理现代化和延续性保护。

图3 松阳“拯救老屋”数字化监管系统

结语

浙江省始终把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作为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抓手,持续抓好这项德政工程、文化工程和民生工程。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应保尽保这些文化瑰宝,并不断探索文化挖掘、村庄经营、连片打造、数字赋能等举措,系统完整地保护传承和丰富增厚文化内涵,提升了村集体造血和村民增收致富能力,激发了村庄生命有机体的自生迭代动能与活力,彰显浙江自然之美、人文之美、和谐之美,为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奠定坚实基础。(厅科技设计处供稿编辑蔡璟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