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保护的文化治理意义与经济发展意义

21世纪以来,我国通过组建机构、架构体系、颁布法规、设立节日、确定项目、确认代表性传承人等举措, 在非遗保护的工作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因为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传统文化得以继承与发展,民族认同感得以增强,民众的文化权益与经济利益得以保障。简言之,非遗保护工作具有极强的文化治理意义与经济发展意义。

民族民间舞蹈是非遗的重要组成部分,考察、理解与分析非遗传统民间舞蹈的传承、发展现状与机制,有利于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科学性。笔者以湖南桑植白族杖鼓舞为例,基于“非遗传统民间舞蹈保护的立足点”“非遗传统民间舞蹈保护的价值追求”与“非遗传统民间舞蹈保护的路径”的视角,阐述非遗传统舞蹈的传承与发展问题。

“人”在非遗实践中具有优先性非遗商业开发,借助非遗工作,人们能够获得更多的文化权益,也体现非遗保护的人民性原则。另外,传承人的外延也需要重新界定。某一些人的传统观点将传承人局限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简称《名单》)中的主体,其实,非遗传承人既包括《名单》中的传承人,也包括非遗文化社区中的其他文化持有者,还可能是文化社区之外的每个人(比如通过“非遗进校园”活动学习非遗技术的学生)。以更广泛的视角看待传承人,利于非遗在更广阔的空间里生长。

笔者曾在湖南桑植地区对当地的白族杖鼓舞保护情况进行过调查。作为国家级非遗,桑植白族杖鼓舞受到了当地的极大重视,比如积极对《名单》中的传承人提供经济支持,将杖鼓舞表演与旅游业结合并开展杖鼓舞进校园等活动。不足之处在于,地方政府将主要精力与财力放在扶持《名单》中的传承人上,没有将杖鼓舞发展为更广泛的群众性活动非遗保护的文化治理意义与经济发展意义,比如没有将其与广场舞等大众娱乐方式结合非遗商业开发,导致杖鼓舞仅作为一个地方文化标签存在,没有发挥更大的社会影响力。

如果说传承人保护是非遗保护的一个重要立足点,那么实现非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则是基于立足点之上的价值追求。非遗保护旨在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首先,非遗保护为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提供了交流的平台,各族人民通过非遗这张名片彼此了解、互相认同,这对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观念具有深远意义;其次,中国优秀文化也将借助非遗工作走出去,进一步促进其他国家对我国的全面认识与正面理解。以桑植白族杖鼓舞为例,汉族及其他民族借助杖鼓舞对白族的信仰习俗、劳动习俗与艺术审美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另外,不少外国友人也因为杖鼓舞对中国有了更多的了解,突破了中国只有熊猫、武术的刻板印象。非遗保护为各族人民营造了多元、平等的文化氛围。对于少数民族来说,非遗保护让他们的文化上升为国家层面的符号象征。非遗保护非遗商业开发,这种“文化再分配”的实践,让原本相对边缘的文化有机会跻身到中心的位置。自从桑植白族杖鼓舞成为国家级非遗后,主流媒体、学术圈、艺术圈与影视圈等都将目光投向了湖南白族地区,白族人民借助杖鼓舞有了更多表达、呈现自己的机会。从经济效益来说,非遗保护为相关区域的人民带来了丰富的经济回报,主要体现在旅游行业与文创行业上。桑植白族杖鼓舞是湖南旅游行业的名片,不少游客都是冲着国家级非遗这一招牌慕名而来。旅游企业看到了杖鼓舞的文化价值,在杖鼓舞流行区域修建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为文化持有者提供工作机会。

有关非遗保护途径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大致可以归纳为:政府的政策支持、地方民众的文化自觉与商业机构的合理开发。除了上述传统的保护与传承方式之外,非遗保护还应把握更多时代性的内容。新媒介传播的深度与广度,使得非遗的传承与传播能够打破时空的束缚,获得更大的影响力。以“李子柒现象”为例,李子柒借助短视频平台传播中国文化,获得了国内外网友广泛的好评,提升了中国文化的世界影响力。其中非遗技艺也是李子柒的重要表现内容,比如活字印刷技艺、蜀绣技艺等。

除了看到机遇,我们还要看到非遗遭遇新媒介的挑战。新媒介的实践主体集中在年轻一代,并且有其特殊的文化表达方式:“去神圣”性的话语模式、“短平快”的叙事节奏、细分化的板块领域等。传统的非遗内容能否与现代化的新媒介结合,成为能否适应当代社会的重要前提。笔者在调查研究“白族杖鼓舞的短视频传播”这一现象时发现,相关主体制作的杖鼓舞视频叙事拖沓、严肃,内容缺乏趣味性,画面构图不专业,且针对的欣赏主体不明确等,都导致了相关视频传播效果没有达到预期。再回看李子柒及其团队以传统文化为素材,但是在剪辑、音乐、构图、叙事与用户定位等方面都充分考虑到了当代互联网用户的审美需求,从而确保了视频的可看性与传播性。

总之,非遗传统民间舞蹈的传承与发展离不开对非遗保护的立足点的确定。非遗保护的核心在于传承人非遗保护的文化治理意义与经济发展意义,要维护传承人的文化权益与现实利益等。传承人应当是广泛而普遍的,这是非遗保护的公共性体现。基于“以人为本”的立足点,非遗保护工作才会进展顺利且有成果。应该意识到,在坚持传统的保护方法的同时,我们也要探索新媒介、新方法、新途径。

(作者系北京舞蹈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