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1区规划农村建农村公墓!规划表来啦!
衡水人衡水事儿
2020-05-24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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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效治理散埋乱葬农村公墓建设标准,防止火灾隐患,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019〕-80)精神农村公墓建设标准,到2025年分步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为确保完成这一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规划
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明确要求:积极推行乡(镇)建设中心型公益性公墓,为全乡(镇)村民提供安葬公共服务。到2020年,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20%;到2022年,实现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50%;到2025年,基本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到全省广大农村。为此,按照省、市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确定了《冀州区2020-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总体规划》(见附件),到今年底,冀州镇和东部新区要率先完成建设任务,其他乡镇依次按规划分年度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形式和标准
我区为火葬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要采取骨灰入室(骨灰堂、骨灰楼、骨灰塔)格位安放和骨灰生态循环安葬(花坛葬、草坪葬)形式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的通知,倡导骨灰生态循环安葬和地上森林地下墓园骨灰格位安放建设模式。要配备管理用房、祭扫场所、消防等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对院内外进行美化绿化,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按衡水市相关会议要求,确保公墓规模满足所覆盖区域20年(年死亡率6-7‰)的安葬需求。
三、相关政策措施
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
2、鼓励具备单独建设能力的村单独建设公益性公墓。
3、对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改造提升,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提高骨灰安放设施利用率。
4、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以自筹为主,充分调动村民、村级组织、社会组织筹措资金的积极性。
5、2020年省级福彩专项公益金支持全省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每个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补助10万元。
四、组织领导
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是深化殡葬改革,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的治本之策,也是破解人民群众丧葬难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东部新区要加强领导,按照《冀州区2020-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总体规划》按排,统筹谋划农村公墓建设标准,制订方案,全力推进,并将推进情况及时报区民政局关于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建设的通知,联系电话 。同时,要广泛深入宣传殡葬管理、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节地生态安葬的意识,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并参与殡葬改革,自觉把骨灰安葬(放)到公墓(骨灰堂)内,合力推进绿色殡葬建设,共同维护和建设好生态文明冀州。
附件:1.冀州区2020-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总体规划表
2.乡(镇)中心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推进情况表
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冀州区2020-2025年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总体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