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五行学说的唯物论和法思辩证法的性质

阴阳五行学说是阴阳学说与五行学说的总称,是我国古代用以认识自然和解释自然变化的一种认识论,它具有朴素唯物辩证法的性质,属于古代哲学的范畴它承认世界是物质的,物质世界是在阴阳二气作用的推动下孳生着、发展着的木、火、土、金、水五种最基本的物质,是构成世界不可缺少的五种物质元素这五种物质元素相互挚生、相互制约的关系,处于不断运动变化之中。阴阳五行学说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和科学的进一步结合,也意味着我国古代哲学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提高。这种学说对后来古代唯物主义哲学有着深远的影响,并成为我国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也是古代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科学的方法论。它不仅与当时的天文学,气象学、历法、农学生物学、化学等许多自然科学密切联系在一起,特别在祖国医学中,阴阳五行学说几千年来一直作为祖国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对祖国医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祖国医学运用阴阳五行学说,说明人体的生理解剖,病理机转,诊断治疗等,既是指导思想,又是说理工具,是祖国医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受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阴阳五行学说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仅仅是自发的,朴素的,不是建立在高度科学抽象的基础上的,因而,不可能有完备的理论,也就不能完全解释宇宙,当然也不能完全解释人体复杂的生理现象和病理变化。为此,我们要用一分为二的观点予以批判地继承,取其合理部分,去其糟粕部分;运用现代化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去研究它、提高它、发展它,使之更好地为医疗实践服务。

阴阳的含义

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它是抽象的概念而不是具体的事物。既可代表相对立的两个事物,又可代表同一事物内部所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如白昼与黑夜、晴天与阴天、日与月、水与火等故《灵枢_阴阳系日月》篇曰:“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离之可百,散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局方发挥》有:“阴阳二字因以对待而变,所指无定在。”又《类经》云:“阴阳者,一分为二也。”开始古人只是认识这些事物,后来发展用阴阳这两个方面去归纳认识各种事物,即以阴和阳代表事物或现象的,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的不同属性。由于阴阳二方面的运动变化构成了一切事物,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变化,所以《素问_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见阴阳学说就是用阴阳这个机动代名词代表事物对立双方来说明事物运动变化的根源与规律的一种理论。祖国医学借用它,以阴阳两种完全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属性说明人体的生理,病理变化及其指导辨证论治。

阴阳学说的形成过程

阴阳观念有很悠久的历史。一般认为它最早见于八卦之中。八卦的思想至迟在殷周之际即已形成。它包括乾、坤、震、离、巽、兑、坎、艮八个卦,分别代表天、地、雷、火、风、泽、水、山八种常见的的自然物,作为世界万物生成的根源。八卦的基础是阴阳,每一卦都由阳爻和阴爻相互重叠或自相重叠所组成。是古代关于自然界整体结构的一种原始的符号模型。《易传_系辞》认为阴阳观念的产生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就是说,阴阳这对范畴是直接从人事和自然现象中抽象出来的。

古人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与人关系最密切的一些自然现象,如昼与夜,寒与暑、阴与晴、生与死、牡与牝等都是由两个不可分离的对立面所组成,阴阳最初就是指这些观象中的某一类,随着认识的发展,它所代表的事物逐渐增多升华到标示两种抽象属性的概念,代表一切具有这类属性的矛盾事物。在《左传》昭公元年(公之前540年)记载,秦国著名医生医和、把阴阳看作是天气中经常遇到的两种物质性的气。他说:“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菑,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公元八世纪西周末年伯阳父用阴阳解释地震,他说:“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国语_周语》,把阴阳看作是两种特殊的功能属性,或者两种特殊的物质力量。道家创始人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明确地指出了阴阳属性普遍地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庄子一派在阴阳问题上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观点。《庄子_大宗师》云:“阴阳于人,不翅于父母。”说明有形体的天地万物都是阴阳二气聚合而成。荀况吸取了先秦各学派观点,在《荀子_理论》一文中指出:“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肯定了万物的生成和变化是天地阴阳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诸子百家中,儒家学派对阴阳学说的贡献较大。战国时期,《易传》广为流传,着重探讨了事物变化的原因,认为一切来源于阴阳两种对立势力的相互作用,在《系辞》中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说明了阴阳的对立统一是世界运动的总规律。《易_系辞》中又指出:_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易,是指变化。太极,即太乙。两仪,即阴阳。张介宾引朱子说:“太极分开,只是两个阴阳,阴气流行则为阳,阳气凝聚则为阴,消长进退,千变万化,做出天地间无限事来,以故无往而非阴阳,亦无往而非太极。”指出了太极就是阴阳二气的统一体,而阴和阳正是太极一气一分为二的表现。同时,据龙马负图,伏羲则之而作八卦的传说,则阴阳、五行学说的产生似乎与“河图”和“洛书”有关,从图中可窥见阴阳,五行的雏行。可见阴阳学说虽见于《周易》,但其起源可能还在周以前、并与传说中的“河图”、“洛书”有关。

总之,阴阳的原本含义是很朴素的,仅是事物的相对概念,它是由“精气学说”衍化而发展为阴阳学说的,成为古代的一种唯物辩证法的哲学思想。

阴阳属性的划分原则和方法

宙宇间某些相互关联的事物都可分为阴阳两个方面,它的划分有一定规律。阴阳的划分必以阳光为其科学论据,地球的自转,东西两半球各有昼夜朝夕之分,其公转一周、于是南北半球由于昼夜长短的交替,而有四时五节六气之变昼夜、黑暗、光明、春夏、秋冬、动静、寤寐等阴阳的对恃,都与阳光之升降息息相关应,即都与天地之阴阳皆行转化着。所以,首先要注意掌握阴阳的最基本定性,阴阳的划分以阳光为其科学论据,即就是向日、背日、作为划分阴阳的基本定性,凡符合向日一边的属阳,背日一边的属阴。

阴阳代表着事物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但不局限于某一特定事物一般地说凡是活动的,外在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功能的,机能亢进的等都属于阳;凡是静止的,内在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物质的,机能衰减的等都属于阴。例如:从事物属性来看,“天为阳,地为阴,”天在上故属阳,地在下故属阴;又“水为阴,火为阳。”水性寒而下走故属阴,火性热而上走故属阳。从事物的运动变化看,“静者为阴,动者为阳。”当事物处于沉静状态时便属阴,而处于跳动状态时便属阳;“阳化气,阴成形。”当事物表现为气化功能时便属阳,而成为有形物质时便属阴。根据阴阳所代表的不同功能和属性,医学上把对人体具有推动、温煦作用的气称之为“阳”,而把对人体具有营养,滋润作用的气称之为“阴”。

总之,事物相互对立两方面的阴阳属性,是由其性质,位置,趋势等方面来决定的,正如《素问_阴阳应象大论》说:“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阴阳属性的相对性和无限性

世界万物不是一成不变的,因而阴阳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和灵活性。也就是说事物阴阳持属性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一方面表现为:在一定条件下,可随对立面相比较而转化,随时间和地点的变更而发生改变,阴可能转化为阳,阳可转化为阴。例如体质的强弱,强属阳,弱属阴。若不加强锻炼体质,体质就会慢慢衰退,即由阳转化为阴。反之,弱体质如能加强锻炼,注意保养,同样体质增强,即由阴转阳;另一方面则为事物无穷的可生性,就是阴阳中复有阴阳。如昼为阳,夜为阴。白昼之中可以再分阴阳,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阴阳中仍有阴阳可分。《素问_金匮真言论》说:“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阴也;合夜至鸡鸣天之阴,阴中之阴也;鸡鸣至平旦,天之阴,阴中之阳也。”由此可见,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可概括成阴阳两类,任何一种事物内部又可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而每一事物中的阴或阳的任何一方,又可再分阴阳,以至无穷尽,故《素问_阴阳离合论》有:“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意即变化万千的事物和现象无不是阴阳矛盾的展开和体现。阴阳对立统一的规律,就推动了事物的不断运动,发展和变化。

阴阳学说的主要内容

阴阳学说的主要内容有:阴阳的相互制约,阴阳的相互依存,阴阳的彼此消长,阴阳的相互转化四点。兹分述如下:

阴阳相争

阴阳学说认为自然界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包含着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如上与下,左与右,天与地,动与静,出与入、升与降,成与败,乃至昼与夜阴与暗,寒与热,水与火等等,每一方都以自己的对立面为存在的前提。正如《素问_六节藏象论》说:“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

所谓阴阳的相争,就是指阴阳的相互斗争,相互对立,相互制约,相互排斥也就是讲矛盾的斗争性。例如温热可以驱散寒冷,寒冷可以降低高温,温热属阳,寒冷属阴,这就是阴阳之间互相制约,削弱对方,也就是相互斗争。祖国医学运用这些朴素的道理,应用于临床治疗,就是以寒治热,以热治寒的原则

阴阳相互制约和牵制的过程,也就是相互斗争的过程,没有斗争,就不能制约。正如《类经附翼_医易义》所说的“动极者,镇之以静,阳亢者胜之以阴。”这就指出了动与静,阴与阳相互制约,相互斗争的关系。人的机体之所以能进行正常的生命活动阴阳五行学说的唯物论和法思辩证法的性质,就是阴(营养物质)与阳(功能活动)相互制约,相互斗争取得统一的结果。阴与阳之间相互制约,相互斗争,才能推动事物的变化与发展,自然界才能生生不息,才能维持人体正常生理状态。故《素问_生气通天论》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如果阴和阳的任何一方过于亢盛或衰弱,斗争的结果就会有胜负,阴阳就会失调,发生偏盛或偏衰的种种疾病,如果阴阳离决,生命也就告竭了。

阴阳互根

阴和阳是对立的,但又是统一的。阴阳的互根,就是指阴阳的双方的统一性即通常所说的相辅相成,也就是说指阴阳双方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协同的作用。一般而言,阴和阳每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都以另一方为存在条件。例如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无所谓下;没有下,也无所谓上热为阳,寒为阴,没有热,无所谓寒;没有寒,也无所谓热等等。总之,没有阴,就无所谓阳,没有阳,也就无所谓阴。阴依存于阳,阳依存于阴,每一方都以另一方为存在条件。这种相互对立双方的阴根于阳,阳根于阴的关系,称之为“阴阳互根。”张介宾引朱子所说的“阳以阴为基,阴以阳为用,”就是这个意思。又《素问_阳阴应象大论》说:“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守为镇守,使即役使。物质居于体内,故说“阴在内”;功能表现于外,故说“阳在外”。在外的阳是内在物质能量的表规,所以说阳为“阴之使”;在内的阴是产生功能的物质基础,所以说阴为“阳之守”。这就是对阴阳双方互根关系的很,好说明。又如机体的气为阳,血属阴,血与气相互依存亦是阴阳互根的体现。体内血液的循行借助于气的推动和统摄作用,即所谓“气为血帅”,但气之所存,又同样需要血液的寓守,即所谓“血为气母”,气血之间的这种关系,同样属于阴阳互根的理论。阴与阳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资生的辩证关系,保证了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

一旦阴阳双方失去了互为存在的条件,有阳而无阴为“独阳”,有阴而无阳为“孤阴”,则事物不可能再生化和滋长。就人体而言,没有机体的功能活动就没有物质的生命;没有物质能量的释放,也就没有功能活动的动力。故《类经》有:“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孤阴不生独阳不长。”这就说明了阴阳双方失去了互为存在的条件,就不能再生化和滋长了。体现了阴阳互根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阴阳消长

阴阳双方的对立统一,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阴阳行,而是处于彼此消长的运动变化之中。就人体生理而言,各种属于阳的机能活动的产生(即阳长过程),必然要消耗一定的属于阴的营养物质(即阴消过程);而各种物质的新陈代谢,又必需消耗一定的能量,这又是阴长阳消的过程。这种阴阳彼此消长是处于相对平衡状态中,有其一定的限度,如果超过限度,就成为病态。例如阳邪致病,主要引起阳气亢奋(即阳长)。阳热的增长,又同时会使机体阴津耗损,减少(阴消),病人就会出现阳亢的发热,面红目赤。脉数,舌红,苔黄等症状,也有口渴思饮,尿量少等阴津不足的表现,这就是病理情况下“阳长阴消”的体现。反之,阴寒之邪伤人,主要引起机体阴偏盛(阴长)。阴寒内盛致使机体的阳气受到遏伤(阳消),患者有恶寒怕冷,舌淡脉迟、口淡不渴,小便清长等“阴长阳消”的病理变化。前者为阳盛而损及阴,后者为阴盛损及阳。治疗时就要“损其有余”;反之,若阴液不足,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为“阴消阳长”,或因阳气不足,不能制阴而阴盛者,为“阳消阴长”,治疗时就宜补其不足,这就是“阳病治阴,阴病治阳”,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的治疗原则。这同样是阴阳彼此消长理论的具体运用。又如四季气候变化亦是自然界阴阳消长的变化运动。《素问_脉要精微论》说:“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由于阴阳的消长变化,所以才有四季气候的寒热温凉的变异,从而促使生物的生、长、化,收、藏的发展。

阴阳的消长变化,总是在阴阳双方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运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方的太过,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及;反之,一方的不及,也必然导致另一方的太过,事物的阴阳双方总是在此长彼消、彼长此消的永恒运动变化着的。这就是事物运动变化由渐变到量变的过程,只有这样事物才能向前发展

阴阳转化

阴阳的转化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阴可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这是从事物运动变化的角度讲矛盾的统一性问题。阴阳转化相当于矛盾运动中的突变与质变的过程。阴阳相互转化表现在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即古人所谓“物极必反”,这个“极”就是向反面转化的条件。正如《灵枢_论疾诊寒》说:“四时之变寒暑之胜,重阴必阳,重阳必阴,故阴主寒,阳主热,故寒甚则热,热甚则寒,故曰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素问_阴阳应象大论》有:“寒极生热,热极生寒”之说,上面的‘变”即转化之意“重”“极”就是促进转化的条件。阴有了“重”这一条件,就会转化为阳;阳有了“重”这一条件,就会转化为阴。寒在“极”的条件下阴阳行,便可向热的方向转化,热在“极”的条件下,便可向“寒”的方向转化。条件是主要的,没有一定条件,是不可能转化的。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由阳转阴,由阴转阳的变化是常可见到的。某些急性传染病,如中毒性肺炎、中毒性痢疾等,由于热毒极重,大量耗伤机体正气,在持续高热之下,可突然出现体态下降,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一派阴寒危象,这种病证变化就是由阳转阴的过程,如果抢救及时,处理得当,四肢转温,色、脉转和等象是阳得以恢复,病情好转之兆,这便是由阴转阳的过程。热毒极重,急时抢救等就是促成阴阳相互转化的条件。

综上所述,阴阳的相互斗争,依存互根、相互消长,转化等方面的关系,是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了解了这些方面进而理解中医学对阴阳学说的运用就比较容易了

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运用

阴阳学说,贯穿在中医学术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能功能,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并指导着临床的诊断和治疗。

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根据阴阳对立统一的观点,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体结构充满着阴阳对立统一的关系。人体一切组织就大体部位说,上部为阳,下部为阴;体表为阳,内脏为阴;背为阳,腹胸为阴;外侧为阳,内侧为阴;在内脏之中脏为阴,腑为阳;五脏之中又各有阴阳所属,即心肺在上为阳,肝,脾肾在下为阴具体到每一脏腑,又有阴阳之分,如心有心阴、心阳,肾有肾阴、肾阳之分等等。

总之,人体组织结构上下,内外,表里,前后各部分之间,以及每一组织结构本身,虽然关系复杂,但都可用阴阳概括说明。故《素问_宝命全形论》曰:“人生有形,不离阴阳。”

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

对人体的生理功能,中医学也是用阴阳学说来加以概括说明的。认为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是阴阳两方相对均平,互根的结果。《素问_生气通天论》说:“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例如,属于阳的机能与属于阴的物质之间的关系,就是这种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的体现。人体的生理是以物质(阴)为基础,而功能活动(阳)又是营养物质能量的表现,即气血、精、津液,没有阴精就无以产生功能(阳)。而生理功能的结果,由于阳气的作用,又不断化生阴精物质是由脏腑生理活动所化生,而脏腑生理活动阴阳行,又是以气、血、精、津液等物质为基础的。这种物质与功能的关系,就是阴阳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关系的体现。

阴与阳的相对动态平衡,保证了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一旦由于某些原因,而致阴与阳失调、分离,则产生疾病,甚至生命告终。故《素问_生气通天论》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

阴阳的动能平衡,由于某种原因而遭到破坏,就会导致阴阳的偏胜或偏衰而发生疾病,而疾病的发生发展又关系到正气与邪气两个方面。正气即指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对内外环境的适应力和自身修复力;邪气即指各种致病因素。正气和邪气间相互作用,相互斗争情况,皆可用阴阳概括说明,简单地说,正气可分阴阳,包括阴精,阳气。邪气亦有阴邪阳邪之分,阳邪能使阳盛而伤阴多出现热证,阴邪能使阴盛而伤阳,多出现寒证。阳气虚不能制阴,则出现阳虚阴盛的虚寒证;阴液亏虚不能制阳,则出现阴虚阳亢的虚热证。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阳虚则寒,阴虚则热。”来概括说明阴阳失调的病理变化。

此外,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机体的阴阳任何一方虚损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足,即所谓“阳损及阴,”、“阴损及阳”以致最后出现“阴阳两虚,”亦是临床所见的病理变化。

用于疾病的诊断

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在于阴阳失调,所以任何疾病,尽管它的临床表现错综复杂,千变万化,但都可用阴和阳来加以概括说明,故《素问_至真要大论》说:“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这是认识疾病的科学的思维方法,也就是不断地进行一分为二的方法。例如作为辨证纲领的“八纲辨证”,就是以阴证和阳证作为总纲的,因此,在临床辨证中首先宜分清阴阳,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质,起到提纲挈领,执简驭繁的作用。在诊断中,虽望、闻、问、切并用,但首先在于辨别阴阳,才能正确诊断疾病。如四诊的阴阳分证:望诊色泽鲜明;闻诊:声高、气粗、多言、躁动;问诊:口渴、发热、尿黄、便秘切诊:浮、数、滑、实;则为阳证。若望诊:色泽晦暗;闻诊:声低、气怯、少言、无力;问诊:不渴、恶寒、尿清、便溏;切诊:沉、迟、涩、虚;则为阴证。

总之,一般说凡是表者、急性、急骤、热性,身体壮实者属阳证;凡是里者慢性、缓慢,寒性、身体虚弱者属阴证。

用于疾病的治疗

阴阳的偏盛偏衰是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而治疗疾病的目的是调整阴阳,补偏救弊,促使阴平阳秘,恢复阴阳相对平衡,就是治疗的基本原则。正如《素问_至真要大论》所说:“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

协调阴阳的治疗原则,应用在药物方面,如阳热盛而损及阴液者(阳盛则阴病),可损其有余之阳,用“热者寒之”的方法。若因阴盛而损及阳气者(阴盛则阳病),可损其有余之阴,用“寒者热之的方法。反之,若因阴液不足,不能制阳而阳亢者,属虚热证,一般不能用寒凉药物直折其热阴阳五行学说的唯物论和法思辩证法的性质,须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即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内经》称这种治疗原则为“阳病治阴。”或有因阳气不足,不能制阴而致阴盛者,属虚寒证,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须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即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阴盛《内经》称这种治疗原则为“阳病治阴。”

治疗的基本原则,就是有余者泻,不足者补。阳盛者泻热,阴盛者祛寒;阳虚者扶阳,阴虚者补阴,使之阴阳偏盛偏衰的异常现象,复归于平衡协调的正常状态为度。

阴阳用于疾病的治疗,不仅用以确立治疗原则,而且也用来概括药物的性味功能,作为指导临床用药的依据。药物的性能,一般说,主要靠它的气、味、升降浮沉来决定,而药物的气、味、升降浮沉,又皆可以用阴阳来归纳说明:凡阳类药物味辛、甘、淡,气薄,性质温热、燥烈、升浮、发散。阴类药物味酸、苦、咸,气厚,性质寒凉、滋润、沉降、收敛。

总之,治疗疾病就是根据病证的阴阳偏盛偏衰情况,确定治疗原则。并结合药物的阴阳属性和作用,选择相应的药物,以改善或恢复由疾病引起的阴阳失调现象,从而达到使其阴阳气平调的治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