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甲方号的墓穴,面积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墓穴租用费(地):整建墓工料费:元整。安葬服务费:元整。墓地管理费:元整。其它:元整。合计: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墓位使用期限届满时需要履行的事宜:
一、公墓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所有。甲方依法开展公墓经营活动,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合法权益。
二、公墓使用期限:周期为年。使用期届满,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墓位时,必须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并缴纳墓地租费及墓地管理费。
三、使用期届满的前壹年,甲方须书面通知乙方。无法联系的,登报公告。
四、从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或登报公告之日起年后,乙方不与甲方签定《公墓墓位续用合同》《公墓墓位续用合同》并缴纳墓地管理费,墓位由甲方收回,骨灰(遗体)依法集中处理,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六条:甲方责任
一、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治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因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使用人骨灰毁失的,一次性赔偿乙方¥元。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使用人的`墓碑碑文、碑体、碑座等错误或制作、安装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的墓地修建合同,甲方负责免费更换、安装。
第七条:乙方责任
一、墓碑:由甲方设计加工制作。如乙方要求对墓碑进行特殊处理的,甲方在不影响整体墓园规划的前提下,应满足乙方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墓地管理规定,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公墓墓位续用合同》并缴纳墓地管理费,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墓地修建合同,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墓地修建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定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私人墓地买卖的协议书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墓地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墓地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墓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街道办事处村村民委员会第1村民小组甲方的责任山上,占地积 平方米;地址:林村背黄泥岭。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期限为永久性。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支付甲方墓地租金款共计人民币¥: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以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收取乙方任何费用。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交付清。
第四条双方约定
1、甲方保证上述出租的墓地产权清楚。如因该墓地产权不明等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墓地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负责保证乙方人员上山及进出该墓地的道路畅通,对上山便道进行及时维护。
4、乙方系替长辈承租墓地。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终止合同规定
如因国家征用、道路建设等因素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协助乙方根据实际政策向征地方申请办理墓地迁移补偿金,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分。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生效): 乙方(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