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非:不列颠的帝国、社会与文化
郑非/文
由于写书的缘故,今年的阅读对我而言,是一个“帝国”年。有三本书给我留下了较深刻印象,它们或有洞见,或提出必须回应的问题,分别是克里尚·库马尔()的《千年帝国史》、伯纳德·波特()的《心不在焉的帝国主义者:不列颠的帝国、社会与文化》-:,,-),以及阿扎尔·盖特()和亚历山大·雅各布森()合著的《民族》()。
欧洲的千年帝国史
世上已经有好些讲述帝国史的书籍,但很多都讲成了大国史。库马尔的书则并非如此,在一开始,他就指出,帝国是民族的反面,民族均一,帝国异质;民族讲求平等,帝国等级森严;民族内向,而帝国追求普世开放……
除开罗马帝国(作为帝国原型出现),《千年帝国史》一共讲述了五个帝国:奥斯曼帝国、哈布斯堡王朝、俄罗斯帝国、大英帝国和法兰西帝国。
库马尔虽然没有明说,但在他的笔下,这五个帝国的应对之道可以被分成三个类型,要提醒读者的是,库马尔基本是采用历史学研究的路径,而不是如社会学家般给出理论模型,所以此处只是我的个人感悟。
奥斯曼、哈布斯堡和俄罗斯构成了第一个类型,它们都可以看成是某种早期帝国。简而言之郑非:不列颠的帝国、社会与文化,这几个帝国王朝性质非常浓厚,帝国是统治家族私产,统治家族也把帝国放在族群忠诚之前,实施广泛的上层阶级合作。
奥斯曼帝国是古代帝国中的典型。“所有帝国的原则它都在遵照欧洲古代文学包括,而且较其他帝国更加彻底”,这指的是帝国在相当程度上默许各族群社会差别(主要是通过米勒特制度实施宗教派别和地方族群的自治),对征服者族群认同本身的压制——尽管奥斯曼帝国是从土耳其征服者而来,但是帝国的统治者早已遗忘自己的“土耳其”出身(直到19世纪才再次被发现)——及其在统治结构中广泛的吸纳其他族群。结果是,“奥斯曼一词不具有种族意味,而是一个政治词汇”。
在奥地利,德意志人虽然是哈布斯堡王朝中人数最多的单一群体(占总人口的23%),也是帝国统治阶层的主要族群来源,但是“奥地利的德意志人所谓的‘德意志属性’几乎只涉及文化意义,不涉及人种或族群层面”。由于德意志民族主义的式微,也由于帝国内其他各族群出于地缘考虑在某种程度上都承认帝国的必要性,所以哈布斯堡王朝才能一直延续到一战爆发。作者赞同最近的研究共识,那就是哈布斯堡王朝并无必然灭亡的道理,它的消亡只是一战的副产品。
在俄罗斯帝国内,由于俄罗斯民族主义式微(在这方面,库马尔特别指出俄罗斯帝国的“自我殖民”特征,“他们既是殖民活动的主体,也是被殖民的对象”,对普通的俄罗斯人来说,“帝国对他们来说充满矛盾。他们既为自己创造的国家骄傲,也会在其中感到疏离,帝国将这一族群的力量吸收殆尽,他们从中获得的收益却逐渐减少”),帝国也以实用主义的眼光对待下属族群,这也使得俄罗斯帝国在相当长时间内具有相当的弹性。
如果上面这些帝国都带有较强的古典色彩,其帝国的生存都有赖于一个高高在上的统治阶级联盟压制主体民族的民族认同,以免帝国内出现破坏性的民族竞争(从历史结果上来看,对帝国威胁最大的其实是主体民族的民族主义)。那么法帝国和英帝国就很不一样了。在这两个帝国中,国家要对社会负责,帝国中的主体民族认同又相当强,那么它们就要另想办法。
英国的做派是把不列颠本土同帝国有所隔离开来,这主要指的是英国人的帝国组织的松松垮垮。在不列颠国内,绝大多数人对帝国毫无兴趣、漠不关心(“当要讨论帝国事务时,下议院通常空无一人”)。在国外,帝国的领土被分类成自治领、印度和其他殖民地,分别实施不同的治理规则。总的来说,帝国以间接统治(或“非正式帝国”)的方式存在。这两者的存在使得帝国在相当程度上是去中心化的欧洲古代文学包括,也就防范了帝国中各民族的内外冲击。
法国人的应对方式则恰好同英国相反,最有帝国风范,又最不像一个帝国:说他们最有帝国风范,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自己具有文明使命,应该将法兰西的政治、文化观点向外扩展;最不像则是因为他们不像早期帝国那样同现实妥协,而是拒不接受多元化和多民族的状态,始终抱有极强烈的同化观念,这既是文化上的压制,同时也是在力图消弭帝国核心与边缘之间的社会与政治地位差异(以实现“平等换认同”)。它很像是一个大一号的“在建中的民族国家”。
上述五个帝国各有成败。但不管结果如何,库马尔指出,我们都不能想当然认为帝国的衰败是历史的必然,“往日不是一条单行道,不是只能通向早已命定的未来”,在帝国的历史上,我们看到的是不同的历史可能,它提醒我们“主权是能分享、分解与改变的”。
也许不能称之为“帝国”的不列颠
《心不在焉的帝国主义者》这本书可以说是《千年帝国史》的注脚之一。
放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来看,英帝国都是一个奇怪的帝国。在极盛时期(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它统治着三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四亿人民和一百个左右不同的国度/区域,但它始终只保持着一支小规模的陆军(人数通常不超过二十万)和一个非常精干的海外官僚队伍(在1862年这支队伍的人数在1500人左右)。与这个小规模存在相映成趣的是,英国人似乎对帝国不感兴趣。印度总督寇松勋爵在若干场合下抱怨国会议员和内阁大臣们对帝国兴趣有限。乔治·奥威尔本人是英帝国主义直言不讳的批评者,但他也指出,“而英帝国当初和现在都仍是非军事化到了……几乎难以置信的程度”。
英国史学家琳达·科利相当正确地说出,这种有限和虚伪与其说是出于无知、内向或故意健忘,不如说是由帝国所存在的困难所引发的。在英国,帝国压力催生的是健忘与疏离。这就是伯纳德·波特在本书中所要描写的内容。
在19世纪,尽管英国的帝国事业达到高峰,但是同帝国保持距离似乎是那个时代的社会与思想特色。固然,在吉布林的笔下,勇敢的军人、贪婪的商人、狂热的传教士和明智的政府雇员勾绘出了一幅壮丽的帝国主义画卷,但波特指出,在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英国社会与文化在各个层面上都几乎顽固地回避殖民主题和背景。
波特做了一个统计,如果把移民排除在外,在19世纪中期,那些对帝国有着直接或近乎间接经历的人数可能是50万,同1851年和1881年的英国人口总数(2700万和3500万)相比,这一数字可以说并不算大。在移民中,下层阶级又占据绝大多数,他们一般把移民看成是不得已的最后选择,而不是生活机会。等他们到了海外,又通常会很快断掉与祖国家园的联系。对此,波特讽刺地说道:“你不会让人们挨饿,迫使他们离开自己的家园和亲人,到地球上未知的尽头,然后期望他们为此感到骄傲。帝国主义者不是这样产生的。”
这里还有一些数字:在英国企业的对外贸易和投资中,帝国内部贸易与投资只占总量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从殖民地到英国的人员流动也非常之少,“根据人口普查报告,1851年4月,英国居民中的0.188%(33688人)来自殖民地。1901年,这一数字为人,占总数的0.418%。在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来自欧洲和美国的游客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数量。例如,在1861年,仅来自德语国家的游客(30313人)就几乎和来自整个帝国的游客一样多。”
在文化层面,英国从海外进口的日常消费物品,通常要经过一番英国化的处理才到达消费者的手中,异国风情的装饰与消费在英国并不流行。英国国会大厦在1840年代和1850年代进行翻修的时候,用上了很多壁画和雕塑来进行室内装饰,在这些室内装饰品中,只有一样涉及到了海外帝国。这是因为,含有帝国因素的文学、绘画、戏剧与音乐等等艺术通常在维多利亚时代处于一个相当边缘的地位。乔治·G·沃森 (.)是英国著名的文学评论家和语言学家,他的观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经典英国小说总是讲述英国本土的,帝国只是被偶然提到。
本书力图证明,在整个19世纪,大英帝国只是相当一小部分人的事业,从未稳固的同英国社会联系在一起.这也是为什么英帝国的去殖民化过程相对顺利、和平的原因。
其实如果回溯历史,确实能在英国政治思想、社会史上发现一系列“反帝国主义”的踪迹,也能佐证波特的这个判断。从早期的英国共和派政治思想家们开始,到安德鲁·弗莱彻(An-)、爱德华·吉本、埃德蒙·柏克、亚当·斯密和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无一不对帝国深具戒心。他们都明白,帝国的荣耀,如烈日灼人。
被低估的共同情感
如果学者们所关注的是帝国治理民族的经验,那么阿扎尔·盖特和亚历山大·雅各布森的这本书则反驳道,在历史上帝国并不是居于民族之上的调节机构,它本身就是民族的俘获物。
作者认为,在历史上有三种国家形态:小国家(城邦)、国家和帝国。无论在哪种国家形态中,族群都是一个重要政治因素:城邦国家通常是由单一族群构成的,具有较高的内部凝聚力,“族群”和“人民”合一。而较大的国家也往往是以一个核心族群为基础进行扩张的,国家在建立之后,也往往通过各种措施实现其臣民的同质化。在帝国中,族群也有政治意义,权力关系和利益分配往往向某个特定族群倾斜,而帝国的统治也往往依赖的是某个核心族群,帝国内的族群关系也会呈现出某种等级状态。
作者批评学者们可能高估了古代社会的阶级分裂与社会隔离程度,从而低估了共同族群情感深入社会的程度。首先,在古代国家里,官方语言常常会扩展到整个国家,打压甚至完全根除地方语言(地方上的老百姓不一定要学会识别官方文字才能学会官方语言,即使是文盲也会有故事、戏剧可听);其次,宗教、神话也会渗透到最偏远的乡村社区,成为前现代的“想象的共同体”中最强大、最普遍的大众媒介(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提出是印刷术创造了大规模的共同文化网络,从而塑造了想象的共同体,盖特认为,宗教也能做到同一点)。这样,共同语言和宗教,就成为了形成共同民族认同和团结的主要工具。所以,前现代的人民还是会有一定的共同体感,并不会以完全冷漠的态度来看待国家政治(作者也批评所谓的现代主义者是在用“全有或全无”的阳光看待古代世界,抹杀古代人民的政治能动性)。当外敌入侵的时候,往往会出现民众的自发反抗,当抵抗失败之后,外国统治者也常常会极力塑造自己的本土形象,都是这种共同体感觉的体现。
总之,作者说道,“血缘文化认同、团结与合作,包括其民族形式,深深植根于人类心灵,是人类历史上最强大的力量之一”。
作者提出并回答了这么一个问题:“帝国真的是族群盲目的吗?”作者认为,族群划分在帝国结构中仍然十分重要。帝国往往有一个特定族群作为根基,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和大多数精英都来自这个族群。帝国依赖于这个核心族群的忠诚和奉献。即使帝国推行文化宽容政策,帝国的官方文化仍然倾向于反映这个族群的偏好。虽然帝国有时会吸纳外人,但权力与利益分配的偏向性则毋庸置疑。
他们举了很多帝国作为例证。波斯帝国虽然以宽容闻名,但其官僚与军队核心仍由波斯人构成,外人只能成为附庸。在诸希腊帝国(托勒密王朝、塞琉古王朝等)中,希腊人是支柱,其他族裔的法律地位低下。对罗马帝国,作者则强调罗马人的文化同化政策,强调罗马人以己化人,最终形成了一个罗马民族。在阿拉伯帝国中,阿拉伯语占主导地位。奥斯曼帝国的主要军事力量由土耳其人构成,且下属族群自组“米勒特”,实行民族自治。在莫卧儿帝国中,统治精英的八成仍然是穆斯林,而不是印度本土人士。
但在我看来,这种回答有相当的漏洞。在某个帝国中,特定人群和文化享受一定的优待这一事实能否证明帝国是一个民族帝国呢?或者说,该帝国是否是为特定族群服务的?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至少需要知道:这个特定族群的普通成员在帝国中也能享受到“特殊福利”吗?帝国中的社会地位与阶级区分是严格按族群来划分的吗?就像旧南非和美国南方。当我们以这个标准来观察这些帝国欧洲古代文学包括,答案往往是否定的。比如元帝国,在过去以四等人制闻名,但是大元统治之下,汉军世侯和汉人士大夫的地位明显还是要比普通蒙古人高的,前者蓄养后者为奴为婢的事情并不少见。元末的起义是一场极少有汉族士大夫参与的起义,不是没有缘由的。又比如在罗马帝国中,被征服者的贵族往往被平等接纳到罗马统治结构中来,他们比罗马的平民是要优越很多的。仔细观察其他旧帝国的历史,我们也能发现,在其统治结构中确实能看到族群的痕迹,但我们可以比较有把握地说,人类历史上绝大多数帝国的帝国与政治并不是以民族为板块划分的。族群情感或许在帝国政治中起到某种作用,但说族群情感起主导作用或排斥其他因素,则明显是个错误。
我个人的观感是郑非:不列颠的帝国、社会与文化,这本书进行了一次有意思的挑战,足以促动我们修正过去的看法,但还不足以动摇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