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略略读了韩非的几篇文章。的法家文章
近略略读了韩非的几篇法家文章。浅聊几点个人体悟:
人言,韩非的法家思想是为君主一人服务的,意思就是韩非子的思想是为君主专制集权服务的。可谓是万千宠爱于一身,韩非眼中的君主该是多么幸运幸福啊。这么想你就错了。其实韩非子是什么体,按纯粹韩非思想中的君主而言的话,其不过是一个矛盾体,四不像而已。
明刊本韩非子
1、韩非认识到君臣之间的矛盾,并由此展开,提出以耕战为根本的并有法制来维护的思想体系。
从《五蠹》篇看韩非能认识到墨家、儒家不能解决君臣矛盾,且韩非辩证的有的放矢的指出儒家墨家家等对国家及君主利益的矛盾处及危害。尤其说到儒家,在文中多处举例论证到忠孝两难全的矛盾,甚至直接拿孔子做例子,说鲁国有个人跟随国君去打仗,屡战屡逃,孔子询问他为何?他说,家中有老父亲,他死后父亲无人养活。孔子认为这是孝子,便推举他做丁官。韩非说,由此看来。父亲的孝子恰恰是君主的叛臣。
说到墨家,指出权贵豢养的侠士违背君主的利益却符合权贵的利益,符合君主的利益了又违背权贵的利益。于是,韩非子直接就干脆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等等。
由此,韩非进而论证的说到各种学说、纵横家、说客等无不是与君主存在着这种矛盾的。在韩非的眼中君主完全代表着整体国家的利益。是以他的强兵富国的立基点是“耕战”,这些才是国家的根本实际利益和维护国家的实际利益。但很多学说、游说、儒、侠、纵横家等从根本上说是违背这种耕战实际利益的。
基于此种认识,韩非子辩证的推论出解决这个问题的思想体系,也就形成了他自己的法家法制的思想学说。他的法制的思想相对先前的法家思想更系统且逻辑严密。在他死后,他的学说渐渐被新兴地主阶级加以加工运用成了后来封建王朝社会的法制思想。集中表现为外儒内法的社会形态。当然,这些后来的法家思想的运用很多根本就不符合韩非子本人当初的思想的了。
按韩非子的思想而言,君臣之间的矛盾是完全要在君主身上化去隐去。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2、对君王的要求不合现实实际:
比如《道主》一文说到韩非子是什么体,
“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
这是把君主作为道的化身一样来要求了。可是道究竟是什么?更多是一个抽象的精神实体的意思。
如,
“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君。”
这样了的君主,不就是神秘的神话的嘛。
如,
“故曰:寂乎其无位而处,漻乎莫得其所。”
意思就是,寂静虚无啊!君主好像没有处在君位上;廖廓啊!臣下不知道君主在哪里。这君主的形态几乎如空气般,无处不在的又不知所在。这样被要求的君主,也高处不胜寒呀,寂寥孤独否。
如《大体》中,“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已。”
要求君主不思考,不劳心、无个人私欲,这对本是现实人的君主只能是一种理想化。
例子不多举了。总之近略略读了韩非的几篇文章。的法家文章,韩非是把君主神格化、物化,这种理想化的“明君”很“超人”般的完美。但是,这却违背君主也是现实的人也必然要有七情六欲也要有思虑有交流有自己的喜怒爱好。说白了,韩非法家思想中的明君不过是理想化的乌托邦。而实际上要实行他的一套学说,君主也就必然成了四不像。
按韩非子的设想,君王就成了一个矛盾体,是一个怪物!四不像!也难怪,后代历代君王家都以真龙天子来自称,穿龙袍。龙是啥?龙就是各种动物组合而成了的一个怪兽而已,有鳞,有蛇身、有鹿角、有虎爪等,既能腾云又能入海,神龙见尾不见首。很符合韩非的手握权术的君主形象。
韩非子对君王的恩宠太过,对君王的要求又太高!无欲无为,这君王岂不成了木头人?
事实上,权术就是运用了君臣之间的矛盾,让君主达到无思、无所事事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无形无态的状态,来驾驭臣子。然而君臣之间矛盾并没有消失,君主达到无为无形无思,矛盾似乎解决了,但实质上只是把矛盾转化在臣子之间罢了,臣子们必然形成忠奸两派。事实上君主也达不到无的状态。只能是想象中的罢了。
3、韩非理想化的君主只能是个矛盾体他却解决不掉。
韩非子把君臣矛盾化到了君王一个人身上。要君王无欲无求,无所作为,这是把君王非人化,可是,君王必然是个人,这是实际的,韩非子对君王的要求太高了,俨然一位超人形象。当然这里超人概念不是尼采之谓的超人。韩非的超人是像龙一样的四不像的超人形象。这是不可能达到的。只能在理想的想象中达到这样完美的君主。
把君臣之间的利益矛盾完全转到君主身上,韩非进而构思了自己的整个很顺畅的合乎逻辑的法制体系,很不错。然而,矛盾并没有消失也不会凭空消失,于是,就只能在君主身上作完美的要求,君主也就成了一个现实与想象综合起来的矛盾体,这是韩非子难以解决的地方。
第二点,智力与体力韩非子也不能解决。总之还是建立在二元论的基础上的,只是韩非把这种对立矛盾妄想于君主身上化掉。事实证明只能是妄想。君主不可能是无。但虽是妄想,这却又恰好合乎专制集权制的需要,适应于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需要。
韩非子法家思想自身存在的弊端,注定不能完美的施行实行。于是儒家的辅助弥补缓和也就成了必然。这就形成了我国古代封建王朝外儒内法的社会形态。
4、外儒内法形态的形成:
儒家是把君臣矛盾无视化,一味往内求,反求诸己。也就必然不能解决现实矛盾的问题,也必然派生出来了忠奸两派。实际上这是违背韩非子的法家思想的要求的,但又是韩非子思想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弊端,因为韩非是想把矛盾完全在君王身上隐藏起来,那显然也是妄想。君王虽名曰天子,是真龙,只是想象的,天子实质是人,是现实的人,必然有情有欲有所作为,这与韩非子理想化的君王无欲无求无所作为存在着必然的矛盾,天子就是矛盾的集中点。妄想天子以虚无态出现,必不可能。
当然,就因为如此,所以,我认为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进一步发展,得有机遇的话,遇上资产阶级的崛起,就有可能在韩非思想的基础上发展出君主立宪制。君主只是象征性的存在,代表国家形象的存在。那么君主就可以是虚无的形态。这点与韩非要求的君主的形态完全一致,可是韩非的君主又必须是现实的掌握大权的,万千大权集于一身的权势人物。也就是韩非的思想中的君主是想象与现实的结合体矛盾体。可惜,韩非思想后来与儒家缠绕在一起了,也就是儒与法内外错杂着形成了稳固的别具特色的封建王朝社会形态。
君主不可能达到无欲无求无为的状态,于是韩非子是什么体,矛盾还是转化到君臣之间,君臣之间又有韩非子法家的一套思想约束,所以内里是法家,于是实际上,君臣之间的矛盾又转化到臣子身上,分化成两派,这是必然,所谓驾驭忠奸,这也就有了韩非子法术势,术的运用空间。
法家思想理想化的无为的国君,达不到,无不为的法治也就达不到了。于是,形成膨胀了权势和私欲的君主,为了自家的最大权利和自由权益。就正好迎合上了儒家思想,儒家试想靠一套天人感应的思想学说限制君王,只是自欺欺人,起到了一层皮式的美化作用而已。外在看着是儒,儒只是起到了法家寄望于那种理想化下不可能达到的所谓明君的辅助美化弥补而已。法家寄望的理想化的明君这个矛盾体的矛盾顺着儒家的介入顺势转化到儒家臣子的内部,分化为二,这就是忠奸,有了忠奸也就有了君王的驾驭忠奸的帝王术,权术的生存空间,而帝王却始终占据了最完美的形象。这样表儒里法完整的一系统就相对平衡了。
结合儒家思想后,在韩非子法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出来了帝王家自家的权术势。这与纯粹的韩非子的法家不完全相同。纯粹的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法制体系完备的多,对君王的寄望理想化的多。但纵观历代王朝从来也没有且也不可能达到韩非所表达的法家思想的那种社会形态,秦国是有那个雏形了,但还没有完备,就灭亡了。随后近略略读了韩非的几篇文章。的法家文章,汉朝以来儒与法就混杂着来了,即达不到儒家的仁君,又没有法家的无为的明君。君主也就成了一位既要法家权术势的权谋法制又要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的一套思想来美化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