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美学的源头为儒、墨、道、法诸家
评墨子“非乐论”美学思想
曾繁仁
一
中国古代美学的源头为儒、墨、道、法诸家,儒、墨在先秦时代并称“显学”,两汉以后才逐渐形成儒家独尊、墨家湮没的局面。但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儒家美学思想研究较多,而对墨家美学思想的研究却相对较少。这样,就难以准确了解我国古代美学发端时期的全貌。近些年来,海内外学者对墨学的研究逐渐增多、逐步深入,但主要侧重于墨家的政治、哲学、战争、军事、科技、道德思想的研究,而对其美学思想的研究,不仅数量不多,而且较为片面。有学者认为,墨子“非乐”就是全面否定美和艺术的社会价值,因而是落后的、倒退的。这些学者大多是对墨子的美学思想进行孤立的文本分析,而无视这些思想所得以出现的特定的历史环境与潜在的学术动机,因而便难免失之简单和片面。在这种情况下,全面地、细致地、实事求是地研究墨子的非乐理论,对于准确地把握墨子美学思想的全貌,进而全面了解中国美学的源头,显然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
二
“非乐论”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是不是否定美和艺术的社会价值,反对进行审美和艺术活动呢?我们认为,首先应该弄清楚墨子提出“非乐论”的背景,从而进一步弄清楚其“非乐论”的具体针对性。
墨子“非乐论”是在东周后期,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转变时期提出来的。当时,战争频繁,统治阶级奢糜,人民生活痛苦不堪。墨子描写当时的情况写道:“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且大人惟毋兴师以攻伐邻国,久者终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想见”,“与居处不安,饮食不时,作疾病死者。有与侵就亻爰橐、攻城野战死者,不可胜数”(1)。关于统治阶级奢糜生活,墨子以纣为例描写道:“鹿台糟丘,酒池肉林,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绣被堂,金玉珍玮,妇女优倡,钟鼓管弦”(2),而统治阶级的奢糜铺张就包括无限制地习演礼乐以及为追求官能享受而大肆地组织歌舞表演。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墨子提出“非乐”,与此同时他还提出非攻、节用、节葬,都是针对当时的现实情况而发。
墨子“非乐论”还针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所鼓吹的礼乐。儒家所鼓吹的“乐”是与祭祀和典礼所用之“礼”相匹配的。这样的乐为统治阶级分清上下尊卑关系的礼仪服务,愈来愈加繁复,不断增加繁文缛节。因此,墨子的“非乐”就是针对儒家所鼓吹的这种音乐。他的非乐是同非儒一致的。他在《非儒》中指责儒家:“繁饰礼乐以淫人”、“盛容修饰以蛊世,弦歌鼓舞以聚徒。”在《公孟》中,他指出:“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其中之一就是“弦歌鼓舞,习为声乐”。
可见,墨子“非乐论”所非之“乐”是有特定含义的,是指东周后斯统治阶级借以铺张奢糜之乐,是指与儒家所提倡的同繁文缛节之礼相应的乐。因此,我们不能脱离具体的背景、具体的对象,得出墨子否定一切艺术与美的社会价值的结论。
三
“非乐论”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我们通过《非乐》、《三辩》等篇章研究一下墨子提出非乐的原因,进而探索其理论内涵,由此得出结论。
首先,我们看一下墨子“非乐”的直接原因。我们从墨子的著作中排出其非乐有七个方面的原因,将其同类加以归纳,可概括为直接原因三个,深层次的原因二个。先看三个直接原因:
第一,制造乐器必然厚敛于民。这就是说,乐器制造要增加赋税,从而增加人民负担。这是针对当时统治者在音乐活动中大肆铺张,造成糜费的现象而提出的。从目前考古发掘看,当时演出活动中乐队的规模已经很大,而石制和青铜制的编钟等乐器不仅体积庞大,而且制作精细,这在当时生产条件下的确要有大的耗费,必然要增加人民的赋税。
第二,音乐演出必废农夫耕稼、妇女纺织。墨子认为,音乐演出,包括演奏和歌舞等,必然运用大量青壮年男女。这些青壮年男女都是劳动力,演出必然使他们停下耕种和纺织,从而影响生产。而舞蹈者不仅不劳动,还需食粱肉,衣文绣,从而进一步加重人民负担。
第三,音乐欣赏必废君子听治、贱人从事。墨子认为,如果动用许多人欣赏音乐,必然使当官的不能很好地治理国家,老百姓不能很好地生产劳动。这就会造成“国家乱而社稷危”、“仓廪府库不实”、“菽粟不足”、“布纟参不兴”(3)。
其次,我们看一下墨子“非乐”的深层次原因:
第一,仁者的法则。墨子说:“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4)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由此出发,提出“三利原则”:“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三利,无所不利。”(5)墨子根据仁者的“三利”原则,兴利除害,得出“非乐”的结论。
第二,“法夏”的理想。墨子的政治与艺术理想是“法夏”。正如《淮南子·要略》所言:“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墨子在《公孟》中针对公孟的言论指出:“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可见,墨家和儒家的区别之一就是法周与法夏。因夏代处于奴隶社会前期,保存了浓厚的原始社会痕迹;其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都比较简朴,音乐也十分简朴。故而墨子以夏代为标准,提出“非乐”的观点。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墨子“非乐论”的理论内涵。“非乐论”主要针对东周后期儒家鼓吹的、同礼相配合的宫廷之乐、贵族之乐,而所谓“非”即批判之意。因此墨子几乎没有探索音乐艺术的内部规律,而着重于探索音乐艺术发展的外部规律。
第一,关于音乐与生产,墨子提出音乐活动不能影响生产的观点。他认为,不能因演奏与欣赏而荒废生产。他还提出生产是人同动物根本区别的观点。墨子说:“今人固与禽兽糜鹿蜚鸟贞虫异者也”,“今人与此异者,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6)这就以原始人性论为根据,指出生产是人之本性,音乐影响生产不应有悖于人之本性。
第二,关于音乐与治国。墨子提出音乐活动不能影响王公大人和君子听治,同时提出“乐愈繁,治愈寡”,以及“圣王无乐”的观点。他根据当时的现实情况,认为音乐与国家治理是矛盾的。他说:“自此观之,乐非所以治天下也”(7)。固然,墨子所批判的儒家同礼仪相配合的音乐过于繁琐,有碍政事的简化,但音乐还可“使天下和”,以及“寓教于乐”等等有利于国家治理的作用却是不可否定的。
第三,关于音乐与人民。这是墨子“非乐论”的重要理论根据,也是最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因为,他所谓的“仁者法度”即是“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8),这里所说的“人”是指受剥削的下层劳动人民。而当时的劳动人民的三大灾害即“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9)。而儒家所倡导的宫廷之乐、贵族之乐的最大弊病就是增加了人民的负担。所谓“必厚措敛乎万民”,“亏夺民衣食之财”。墨子在《公孟》篇中指出:“古者三代暴王,桀纣幽厉,为声乐,不顾其民,是以身为刑?J,国为戾虚者,皆从此道也。”他认为宫廷之乐、贵族之乐“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因此“为乐非也”(10)。
第四,关于质与文。墨子并不排斥音乐的娱乐作用。在《公孟》篇中,他询问一位儒者,“何故为乐?”儒者答曰,“乐以为乐也”。墨子并未否定这一观点,而只是说,“子未我应也”。而在《非乐》中他则更明确地指出,并不否定乐声之乐,华文之美、佳肴之甘、广宇之安,但从圣王之事、万民之利考虑,还是应否定过分的音乐活动,“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为乐非也”。可见,他已将娱乐与功利加以区别,深知音乐等具有功利之外的娱乐作用,但他明确地将功利放到娱乐之先。为此,他提出了“先质后文”的观点。他在与弟子禽滑厘的对话中问道:“今当凶年,有欲予子隋侯之珠者,不得卖也,珍宝而以为饰,又欲予子一钟粟者,得珠者不得粟,得粟者不得珠,子将何择?”禽滑厘曰:“吾取粟耳,可以救穷!”墨子曰:“诚然,则恶在事夫奢也。长无用,好末淫,非圣人之所急也。故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而后文。此圣人之务。”(11)他这里所说的“质”就是指衣、食、居等人的最基本的要求。而所谓“文”,则指包括音乐在内的更高一层的精神享受。
第五,关于美与善。关于美与善的概念在墨子诸篇中多有涉及,但看不出已明确地将两者分开。他的基本观点就是在《非儒》中所说的“务善则美”。当然,这里讲的“美”是赞美之意,但起码是一种美行。他在《天志》中说道,“三利,无所不利。故举天下美名加之,谓之圣王”;“三不利,无所利。故举天下恶名加之中国古代美学的源头为儒、墨、道、法诸家,谓之暴王”。在这里,他将“三利”作为美名的内涵,“三不利”作为恶名的内涵,将美与恶相对应,明显地是将美与善混淆。由此看出,虽然在论乐中墨子已看到乐特有的娱乐作用,但他是特别重视善的。而其所说“善”的内涵就是著名的“三利说”,他的“先质后文说”也同“三利说”有关。因此,“非乐论”是其美学思想的主要论题,“务善则美”是其美学思想的核心,“三利说”是其美学思想的基础。从美与善混同这一点看,墨子是落后于孔子的。因为,孔子已论及美与善的差别。《论语·八佾》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但墨子毕竟提到美与善两个不同的概念,涉及到音乐特殊的娱乐作用。因此,应该说墨子关于美与善关系的观点比柏拉图《大希庇阿斯篇》中关于美与有用的论述还是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四
墨子及其“非乐论”都是历史现象,对于历史现象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评价最重要的就是将其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来衡量,看他同他的前人相比作出了一些什么新的贡献。而决不能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要求古人做他不可能做的事情,更不应将许多莫须有的东西加到古人身上。对于墨子及其“非乐论”美学思想就是要将其放在东周后期那样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放在中国美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进行考察。由此,我们对墨子及其“非乐论”的历史贡献墨家科技思想,作出如下三点评价:
第一,《非乐》篇是我国先秦时期最早的集中论述音乐的论文。在墨子之前,包括孔子在内,尚未有一篇集中论乐的论文。《非乐》可说是第一篇。在此之后,才出现了荀子的《乐论》,此后又有《乐记》。《非乐》尽管以否定当时音乐的面目出现,但却较集中地论述了乐与生产、乐与治国、乐与人民、乐与历史传统、乐的娱乐作用、质与文、美与善第一系列问题。而且,同儒家理论针锋相对。这种公开论辩在我国古代美学史上也是空前的,对推动我国美学与艺术理论发展起到极大作用。
第二,墨子“非乐论”美学思想集中反映了当时庶民阶级的美学要求,是我国乃至世界下层劳动人民美学思想的第一个雏形。古代奴隶社会只有贵族阶级具有掌握文化、欣赏艺术的权利。因此,历来也只有他们有着自己的美学和艺术思想。而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下层劳动人民也不可能掌握文化艺术。因此,一般说来,古代奴隶社会下层劳动人民不可能有自己的美学与艺术思想。我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和阶级变动剧烈,“士”阶层中的一部分人社会地位沦落,成为劳动阶层中的一员,同时他们又掌握文化艺术知识,从而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下层劳动人民的美学要求。这就是墨家及其“非乐论”美学思想产生的原因。它的出现,不仅在我国美学史,而且在世界美学史上都是罕见的,是第一次。这一美学思想有着鲜明的庶民阶级的阶级特性。作为其美学思想基础,由“三利说”派生而出的“利人说”,所说的“人”就完全不同于孔子所说的“仁者爱人”。孔子所说的“人”是指上层贵族阶级。而墨子所说的“人”则包含下层贱人在内墨家科技思想,甚至是以这一部分人为主的。他所说的“兼爱”是无差别的爱,首先针对孔子有差别分贵贱的爱,同时强烈要求关心饥寒交迫的贱人阶层。因此,墨子美学思想中的“利人说”实质上是要求艺术有利于下层劳动人民。
这样的要求在中外美学史上难道不是第一次吗?!墨子所说“务善则美”中的“善”同孔子所说的“善”也不相同。孔子所说的“善”是贵族阶级以“克已复礼”为其内涵。而墨子所说的“善”则以“兼爱”“三利”为其内涵,包括非攻、节用、节葬、非命等诸多内容。特别是墨子在“非乐”中突出强调,“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将生产劳动提到人与动物根本区别、人类存亡的高度。这也是空前的,集中反映了劳动阶级的观点,同孔子轻视耕稼形成鲜明对照。上述墨子所说的“善”的内容,明显反映了下层劳动人民的行为要求。墨子的“先质后文”理论,同孔子的“文质彬彬”也有明显区别。孔子的“质”是指贵族礼乐所包含的反映贵族阶级思想的内容,而墨子所说的“质”主要指庶民阶级最关心的衣、食、居这样一些最基本的生活要求。墨子这种庶民阶级的美学思想在我国美学发展的长河中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墨子提出的“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的观点,对统治阶级在艺术活动中“将必厚措敛乎万民”,“亏夺民衣食之财”的揭露以及代表人民喊出的:“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的强烈呼声,这些都是我国美学史、乃至世界美学史上少有的直接反映劳动人民要求的理论观点,这些理论观点开了我国现实主义美学理论“关心人民”优良传统的先河。此后,我国美学史上出现了孟子的“民本”思想、白居易“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的理论主张中国古代美学的源头为儒、墨、道、法诸家,都与墨子有着历史渊源关系。甚至,这种“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的观点在今天都有其积极意义。我们的文艺就应该有利于人民。这应成为每个有良知的艺术家创作活动的准绳。
第三,墨子的“三利说”提出了艺术的功利原则,是美学和艺术理论中不可忽视的方面,也是中国美学史上不断探讨的论题。墨子的“非乐论”是以其“三利说”功利原则作为其理论基础的。其“三利说”“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的核心还是“利人”,主要指要利于人的生存、生产、生活和国家治理。墨子的这种功利原则既同我国美学史上重功利的理论一脉相承,但又同始于孔子的儒家学派“重教化”的理论有所差异,从而具有自己的特色。
诚如历史上和当代的许多理论家所说,墨子及其“非乐论”美学思想存在着一系列致命的弱点与片面性。这正是其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的表现。从墨子所生活的东周末期那个时代来说,生产和思想文化都处于人类早期,极不发达。艺术活动也还没有完全从礼仪祭礼活动中分离出来,美学和艺术思想都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墨子能集中论乐并较为系统地提出自己“非乐论”的理论以及“三利”、“先质后文”、“务善则美”等等观点,应该说是难能可贵的。当时的历史条件决定了墨子的论述只能是初步的,朦胧的,片面的。而墨子作为“贱人”即下层劳动人民的代表,也不可免地有其阶级的局限。“贱人”阶层由于生产和生活领域的限制,不可避免地有其狭隘、片面和保守之处。有的学者说这是一种“小生产者”的局限。我们认为,这也是对的。但当时作为奴隶制社会,整个生产水平都极其低下,所有的阶级、阶层以及代表人物,包括孔子、孟子在内,都只能在小生产者的水平之上观察问题,概莫例外。老子不就提出著名的反映小生产者眼光的“小国寡民”的理论吗?因此小生产者的狭隘眼光应该不是墨子独有,而是时代的局限。当然,作为贱人阶层,因其社会地位低下,同儒家所代表的“士”相比,文化素质又较低。由此决定墨子美学中“重质轻文”、“重用轻乐”、“重善轻美”的缺陷。正是从这样的历史与阶级的局限性出发,我们概括了墨子“非乐论”的三个极其明显的缺陷:
第一,墨子的“非乐论”,从总的方面来说,对艺术排斥多于提倡,否定多于肯定,这是十分片面的。如上所说墨家科技思想,墨子的非乐是针对当时统治阶级过分铺张与儒家鼓吹的同其繁复的礼仪相联系的宫廷之乐、贵族之乐。同时,他也承认音乐具有娱人的独特作用。但从立论到展开,从总的态度上对音乐是排斥的,更多地看到音乐铺张糜费、劳民伤财的一面,极少看到音乐陶冶人的特殊作用。这个观点极其片面,而且不利于艺术的发展。
第二,对于前人与同时代人关于艺术特有作用及内在规律的论述几乎没有涉及,甚至在某些问题上有些后退。例如对“乐从和”、“兴观群怨”、“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等等艺术发展的重要理论均未涉及。而在“美与善”关系理论中,从“美善有别”倒退到“美善同一”。
第三,提出“法夏”的政治与艺术理想,有向后看的倾向。墨子将自己的政治与艺术理想放在奴隶社会前期的夏代。夏同东周相比,生产更为低下,社会更为蒙昧,艺术更为简朴,这就带有一种向后看的倾向。但将自己的政治与艺术理想放在古代,中外理论家不乏其人。孔子的“法周”,其实也是以历史上西周作为典范,表现了他对现实的不满。而西方许多理论家,如黑格尔、席勒都把自己的理想放在古代希腊。因此,不应以“法夏”作为其理论成败的最后依据。最重要的还是看他实际上具体说了一些什么。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墨子的“非乐论”同一切古代伟大思想家所提出的理论一样,都是瑕瑜互见的,因此要对其作历史的具体的分析。但是,“非乐论”中表现出下层劳动人民的强烈愿望及“利人乎,即为;不利乎,即止”的重要理论原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注:
(1)《墨子·节用上》
(2)《墨子·佚文》
(3)(4)(6)(8)(9)(10),《墨子·非乐》
(5)《墨子·天志》
(7)《墨子·之辩》
(《文史哲》199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