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君权”是一个正当的、积极的政治原则

有书法家说学隶书不要先学曹全碑_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的中心思想_法家学说的思想

自汉代以来,法家总体居于被批判的地位。清末以降,法家思想经常成为专制主义的代名词。这种认知遮蔽了法家学说的正面意义。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部分,法家学说的价值需要重新评估。

法家确实主张“尊君权”,但并非孟德斯鸠所谓的专制。在《商君书》《韩非子》中,“尊君权”是一个基础性理论观点。但是回到商鞅生活的政治环境,“尊君权”是一个正当的、积极的政治原则与政治方向。在春秋战国时代,各个国家必须拥有足够的硬实力,才能在争霸与兼并格局中维持生存。为了提升综合国力,就需要强化政治中枢对于国家资源的整合能力,就要加强和改进中央的统一领导。在商鞅的时代,妨碍政治中枢统一领导的政治势力是世袭贵族。世袭贵族与君主是小宗与大宗或者兄弟与兄长的关系。正是由于世袭贵族的普遍存在及其对国家资源的大量占据,严重削弱了君主或政治中枢对于国家资源的整合能力。换言之,在传统的贵族政治背景下,国家资源是高度分散的。国家资源的整合度极其有限,国家的对外竞争能力就得不到保障,低下的对外竞争能力将导致亡国。正是在这样的格局下,法家提出了尊君权而抑贵族的主张。但是,法家最终的目标还是为了整合力量,积极应对残酷的外部竞争。这就是法家“尊君权”的基本逻辑。在商鞅、韩非生活的时代法家学说的思想,在那种严酷的竞争条件下,无论是君主还是法家,都不大可能追求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所定义、描述的专制政体:“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

值得注意的是“尊君权”是一个正当的、积极的政治原则,法家的主张与君主立场并不完全一致。法家人物作为国家治理的“职业经理人”,在追求现实功利、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过程中,通常具有高度的理性。但是君主未必时刻保持高度的理性。譬如,君主可能会考虑与世袭贵族的血缘关系,从而有违法家设计的政治策略、政治规则,导致法家立场与君主立场出现背离。慎子就曾抱怨,君主“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韩非子对君主也有不满的时候法家学说的思想,甚至语出极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当涂之人法家学说的思想“尊君权”是一个正当的、积极的政治原则,就是国家的实际主政者,而朝廷上最大的当涂之人正是君主。

原题《重新评估法家学说的价值》,摘自《检察日报》2019年11月20日 第3版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