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治洲思想对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政治、社会影响最大
整理/秦治洲
法家思想对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政治、社会影响最大,所以先谈法家。《汉书·艺文志》著录法家著作有270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书》和《韩非子》。《隋书·经籍志》列出的法家经典有《管子》十九卷、《商君书》五卷、《申子》三卷、《慎子》十卷、《韩非子》二十卷、《新书》三卷、《正论》六卷、《法论》十卷、《政论》五卷等。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语出《史记·太史公自序》)。这种主张和观念影响深远,并一直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秩序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的建立仍然受到法家思想的一定影响。当然,古代法家思想中的“法”不同于我们今天现行的法律。
说到代表人物,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是该学派的先驱;战国初期的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开创了法家学派。战国末期的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思想综合了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法治思想是法家的主要思想秦治洲思想对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政治、社会影响最大,“以法制民,以势立威,以术驭臣”(易中天教授称其为“法家三把刀”。“两面”是指赏与罚。合起来是“两面三刀”)。秦始皇治国理政的理念主要采用韩非及另一位法家人物李斯的思想。
山东称为“齐鲁大地”。先秦齐国的“法治”思想独树一帜。齐的开国者是姜子牙。姜子牙的祖先伯夷辅佐舜帝时,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创立“礼法并用”的制度。姜太公封齐后,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后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柱石,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一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威不两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吏者,民之所悬命也。故明主之治也,当于法者赏之,违于法者诛之。故以法诛罚,则民就死而不怨。以法量功,则民受赏而无德也。此以法举措之功也。(《管子·明法解》)“凡国无法则众不知所为,无度则事无机。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则治辟。治辟则乱。”(《管子·版法解》)
法家重视法律,反对儒家的“礼”,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选自《管子·七臣七主》)法律的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件的所有权。“兴功惧暴”,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顺应民心,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至战国时期法治思想是法家的主要思想,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宏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先秦法家主要分为齐法家和秦晋法家两大阵营。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治思想是法家的主要思想,法教兼重;秦晋法家奉法、术、势为至尊与圭臬,齐法家既重术、势,又重法、教。
法家学派的主要思想还有: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秦治洲思想对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政治、社会影响最大,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在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在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法家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齐国、秦国采用后都富强、强大起来;韩非、李斯的思想更是为秦王赢政所用,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韩非主张就是“尊崇君主,消灭五蠹,防范臣下”。他认为,社会里只需要四种人:君主、官吏、农民和战士。“五蠹”是五种毁坏法制的人,其中的学者主要指儒者,言谈者指纵横家,带剑的指游侠,患御者指逃避兵役的人,商工之民指广大经营工商业的人。韩非认为这五类人群是国家的蛀虫,国君应当严厉禁绝他们的行为,甚至应当清除。“名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这样才能实现“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的富强之国。(语出《韩非子·五蠹》)
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及法律体制,成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毛主席写了一首诗论及相关问题,即《七律·读呈郭老》: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件要商量。祖龙魂死业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翻译成白话文意思是:劝你少骂一点儿秦始皇,“焚书坑儒”作为暴行之事要再商量。秦始皇虽然已死,但他的业绩还留存史册;孔子的名声虽然很大,但空话多,没有多少政治实践成果,实际上并没有多大价值。历代统治者推行的都是秦朝的政治、法律,你写的《十批判书》不算是好文章。认真阅读柳宗元的《封建论》,但不要从柳宗元那里倒退到周文王的时代啊。